2007年11月 15日
中國證券報報道,深圳限制存戶提款限額,可起到打擊地下金融非法輸港,炒買港股的效果。
報道指出,目前多數深圳銀行具體的限制取現政策是,個人每日提現不得超過3萬元,每周不得超過5萬元,每月不得超過20萬元;企業每日提現不得超過10萬元,每周不得超過20萬元,每月不得超過50萬元。提款機取現上限不變,仍為2萬元。
據了解,中國 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於上周向深圳各家銀行口頭發出通知,要求銀行對儲戶提現設限。
銀行人士指出,不少境內居民在香港開立賬戶炒股都是通過地下匯兌的方式將資金轉出,他們支付現金給地下錢莊,然後在香港的賬戶上獲得相應的港幣。
由於深圳有毗鄰香港的地緣優勢,亦有許多遊客在深圳大量提取現金帶入香港。
如今,現金投放受到控制,地下金融的運作遭受打擊,炒港股資金出境難度加大。
深圳人行日前表示,自2001年開始,深圳人民幣現金凈投放量逐年大幅攀升,已連續6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一。今年前9個月其現金凈投放已佔全國近一半。
深圳某銀行人士指出,可能相當數量的資金進入了地下金融體系。地下金融活動的最大特點是採取現金交易,而現金交易的目的不僅是為了逃避一般性金融監管,更重要的是需要通過現金的形式實現資金在深圳和香港之間的流動。他亦表示,由於深圳地下金融的規模已經非常龐大,暫時收緊現金投放量,可能還不至於對其產生致命的打擊。
黃金珠寶的走私需要大量的現金支持,收緊現金投放也將對其產生巨大打擊。有關人士認為,深圳已經成為中國黃金珠寶製造交易中心,而隨著市場銷售的增長以及黃金等貴重金屬價格的不斷上漲,當地黃金鑽石珠寶的走私情況也日益嚴重。
摘自:經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