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盤賣樓 計實用面積




20091121



新盤銷售安排及樓價走勢最近成為城中熱門話題,政府昨日突擊出手,更由特首曾蔭權    親 自公布,連環推出三招,以提高樓花物業交易的透明度,新措施中,最關注是就實用面積「計價」問題一錘定音,所有樓花新盤價單,必須以實用面積計算售價,以 針對縮水單位問題。此外,亦就發展商公布成交資料期限,由過往一個月大幅加快至五個工作天,以及表明樓宇跳層安排須合理。


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突然」公布有關新措施。他表示,「為防止置業人士被誤導,政府已要求地產建設商會(地建會),在本月底起實行三項措施,以提 高樓花市場的透明度。」在新安排下,發展商須在臨時買賣合約簽署後五個工作天內,公布樓花交易資料,較過往須等一個月,透過土地註冊處    獲知物業成交價,明顯加快,令市民盡早得到確實的市場資訊。


監控跳層 加快公布成交數據

他指,針對「縮水單位」問題,發展商在價單上,須列出每個單位實用面積的呎價,「即提供實用面積每方呎的賣價」,使買家得以可靠地用來比較及作為參考;政府同時亦透過地監局,要求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單位面積資料時,必須提供實用面積等全面資料。

此外,樓宇樓層編排亦會作出監控,新措施規定,發展商在售樓書內,須用合理模式訂定樓層編號,並在售樓書更顯眼部分列出有關樓層編號的資料。如問題仍然無改善,政府更會考慮立法規管「跳層」。


本月底正式實施

消息人士指,政府是經過與地建會逾兩輪商討才落實有關新措施。

運輸及房屋局    發言人表示,就公布物業成交資料,地建會將在售樓指引中加入新規定,發展商須於簽署臨約後五個工作天內,在發展商的網頁及售樓處提供正式買賣合約資料。此外,在價單範本上加入實用面積呎價,同時在樓書首部分的「發展項目基本資料」一欄中,清楚列明樓層編號的資料。

政府消息人士稱,在新措施下,發展商將自行公布成交資料,此舉是由於發展商掌握到最新的資訊,同時可令措施盡早落實。有關當局要求發展商提供的成交資 料,包括成交單位、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日期及成交金額,政府方面將透過地監局到售樓處的巡查,以及在網上查看網頁,監察發展商有否執行,倘發現發展商未有遵 守指引,會交由地建會旗下的監察委員會處理,若違規有機會受公開譴責。

消委會    歡迎新安排

地建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新措施下,發展商將申報買賣合約的時間縮短,可以令市場對買賣成交價的資訊流通更有效率,對買賣雙方都有利。他稱,由於現時發展商亦有公布實用面積,買家可以自行計算呎價,現時的措施只是要發展商多做一步工作,實行起來難度不大。

此外,消委會對新安排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提高樓花物業交易的透明度,但期望政府可以加強宣傳。

地監局亦對新措施表示歡迎,並認為發展商價單上列出實用面積呎價,有助準買家掌握更準確和全面的物業資料。



摘自: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