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夫婦遭幼子周凱亮謀殺及肢解案,幼子就兩項謀殺罪昨被判囚終身,另就兩項防止合法埋葬罪被判囚9年4個月,同期執行。法官斥周冷血,是極度危險人物,對人生中的失敗諉過於父母。
被告周凱亮(31歲)上周五被陪審團以8比1裁定兩項謀殺罪成,代表律師昨表示不會就謀殺罪求情,但對於周早前承認的兩項防止合法埋葬罪求情時指,周殺人後受傷,故沒有參與肢解屍體。法官即表示單憑周的一面之詞,不會將之納入證供。
策劃半年 對殺人無悔意
法官判刑時斥責周是一個極度危險人物,對他人沒有感受,只重視自己及充滿幻想,對殺害父母並無半點悔意,計劃半年後冷血地殺害父母。又指周的父母畢生努力給予他良好生活,甚至案發當日,父母也是為協助他清理單位才前往肇事現場,豈料卻被帶上死亡之路。
法官指周的犯案動機成謎,這才是他危險之處。法官指周的一生中,除了彈琴外,所有事情皆失敗,但他只會怪責別人,最終其父母成為他卸責的受害者。
法官又表示,將來周是否會獲釋及重返社會應由他人決定,而法官唯一可做的是下令將本案兩名控方精神科專家證人的報告、開案陳詞及裁決與判刑的錄音謄本,一併納入周的囚犯檔案中,他日若周覆核刑期,亦可警告他人周對公眾的危險性。
批兩精神科專家 欠專業
法官另要求控方向律政司提出,周傳召的兩名精神科專家,即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醫學系臨床副教授鍾家輝,及青山醫院前院長張鴻堅作供時,未有全面考慮 證據,只依賴周的片面之詞,便分別診斷周患有強迫症、躁鬱症及精神分裂等情緒病,指他應獲減免刑責。法官指兩醫生有欠專業,籲控方考慮不再邀請兩人任專家 證人。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詳細考慮法官的理據,並在參考外聘檢控官的報告後,決定是否有需要作任何跟進行動。另外,控方選擇專家證人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質及提供專家證據的人是否具備相關專長範圍所需的資格。就法官對辯方專家證人的批評,律政司會作審慎考慮。